《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

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 A、五万
  • B、十万
  • C、十五万
  • D、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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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有哪六种?


正确答案:(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第2题:

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具体指哪些情形?

《条例》中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哪些营利活动要给予党纪处分


答案: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第3题: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具体指哪些情形?


答: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与食品有关的下列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 A、领域内
  • B、范围内
  • C、境内

正确答案:C

第5题: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哪些食品?


正确答案: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6题:

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7题: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参考答案:正确

第8题: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有哪些?


正确答案: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10题:

食品安全法对违反本法规定的四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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