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什么?

题目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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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原则,仅就婚姻法而言,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A.婚姻自由

B.一夫一妻

C.男女平等

D.计划生育


参考答案:C

第2题:

亲属关系在婚姻法上的效力有哪些?()

A.兄弟姐妹间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B.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C.表兄姐妹间禁止结婚

D.祖父母与孙子女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正确答案:B
解析: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从某一具体法律关系来说,权利与义务存在主次之分,即一方当事人在该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主要履行义务,比如债权关系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再次,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终极目的来看,义务的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人们设立法律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权利,而不是为了履行义务。因此B项的表述不正确。

第4题: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答案:B
解析:
。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 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B项则视义务为第一性,置杈利于次要地位,颠倒了权利和义务的主次关系,背离了现代法治精神。

第5题:

关于结婚的描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
B: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
C: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
D: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

答案:A
解析:
结婚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婚姻的实质要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必备条件包括:①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禁止条件包括:①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②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第6题:

其他家庭成员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其他家庭成员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①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第7题:

下列关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B.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C.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D.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参考答案:C
解析:《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8题:

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参考答案:

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
(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四)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
(五)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六)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七)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三)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四)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


第9题:

(2010年真题)我国民间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中有关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分析。


答案:
解析: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从婚姻家庭角度看:①根据《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嫁出去的女儿也不例外。②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即使已经出嫁,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3)从继承角度看:①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也可以继承该女儿的遗产。②在遗产继承中,兄弟姐妹处于笫二顺序继承人的地位,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可以互相继承遗产。

第10题: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答案:B
解析:
【精解】一般而言,权利应该是本位的,享有权利不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而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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